首 页 机构概要 新闻中心 人力资源 社会保险 人事人才 劳动维权 信息公开 办事指南 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栏目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题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简报(第9期)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6-02

 

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双百”目标
 
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是党和政府为解决长期以来广大建筑业农民工缺乏工伤权益保障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民生措施。但是受总体经济形势和建筑企业认识不足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工作进展较慢,影响了这项民生保障措施的普惠性。“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市人社局大力发扬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实施决胜行动,截至5月31日,顺利实现全市新建项目和在建项目参保率“双百”目标。
齐抓共管,凝心聚力。人社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争取住建、安监、总工会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了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把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未落实的项目不予办理安全报监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以坚决、果断、有力的“硬举措”,确保参保实现全覆盖。
化整为零,逐个击破。为突破在建项目参保率低、工作推进缓慢等难点问题,人社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发起决胜行动,将参保“大战场”转移到每个未参保项目“小阵地”,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工作配档表,明确措施、时限、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落实一个,注销一个。
强化督导,狠抓问责。成立督导组,对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旬调度、月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推进滞后、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以问责问效倒逼工作落实。
 
担当作为  务实为民
居民医保综合施策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医疗保险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板块,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从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解民所盼,办民所想,不断健全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险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的能力,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一是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联合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做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各级财政按一档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补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在参保筹资阶段,对我市1.1万余名农村贫困人口参保工作专门部署,指导镇(街)、村(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准确识别、服务到户,确保实现全覆盖。
二是提高大病保障能力。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从2017年1月1日起,将18种特药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实行单独补偿,起付标准为2万元,补偿标准为40%,年度支付限额为20万元。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切实减轻患重大疾病贫困人员的医疗负担。
三是实行一站式联网结算新模式。居民医保系统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系统对接,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即时结报;与民政部门医疗救助系统对接,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实现跨部门、一站式结算,基本解决医药费垫支和二次报销往返奔波等问题。医疗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托居民医保系统,对贫困人员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实行兜底补偿。农村贫困人员住院医疗费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保险逐次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基本实现了零负担。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ICP备10025381号

鲁公网安备 37079402000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