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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门诊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09-26

潍人社字〔2011〕4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为规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将潍坊顺和堂医药有限公司等1110家药店确定为潍坊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将奎文武善行诊所等385家诊所确定为潍坊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将寿光市侯镇医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潍坊市特殊慢性病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请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便利、优质的服务。

附件: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门诊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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