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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潍坊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2-06
潍人社字【2013】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为保证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潍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试行)》(潍人社〔2012〕14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将奎文区廿里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奎文区中心医院)等184家医疗服务机构确定为潍坊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普通门诊,现予以公布。
请 各定点普通门诊切实加强管理,认真执行《潍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潍人社办〔2012〕133号)的有关规定,积极 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按规定及时与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附件:潍坊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普通门诊名单
 
 
2013年1月8日
 
抄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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