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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
作者:    文章来源:养老失业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10-19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

三.程序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

四.办理条件

企业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职)条件。

五.申报材料

1、  职工个人退休(职)申请;

2、  单位年龄证明;

3、  职工本人档案(含《养老保险手册》);

4、  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职工退休(职)审批表;

6、  职工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7、  企业职工退休公示单。

六.审查步骤

1、  受理;

2、  审核;

3、  公示;

4、  核准。

七.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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