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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业务指南
作者:    文章来源: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08-25

 

1.每月7日前,企业养老保险科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数据传递到退管科,退管科于每月10日前将养老金发放到离退休人员帐户中。每月10日后,离退休人员直接到银行领取本人养老金。
2.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应于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完养老保险待遇的次月10日后,持身份证到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楼大厅21号(退管)窗口捺印指纹,持《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单》到银行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3.由于姓名错误、存折帐户丢失等原因造成养老金发放不成功的,应持身份证到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楼大厅21号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提供社会保险号码等信息交由企业离退休人员到银行办理,银行为其重新办理存折并负责转交本人。
4.需更改发放银行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持身份证到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楼大厅21号窗口办理,并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变更申请表》,经审核后,由退管科通知企业养老保险科予以办理。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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