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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2011年第10号
作者:    文章来源:人事考试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11-22

 

根据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市中心),现将我市2011年12月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名称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规定的通用工种,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
二、鉴定时间安排
鉴定日期:2011年12月10、11日
理论考试时间:9:00开始
技能考试时间:根据各职业(工种)标准要求的时间进行,先理论后技能操作。
三、鉴定方式
凡列入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其试题一律从市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中提取,由市中心统一组织鉴定。理论考试采用智能化(纸质)考核方式,技能考试根据鉴定工种(职业)考核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考核方式。
四、考务工作几点要求
1、鉴定申报:各鉴定所应在统一考试前10个工作日,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将“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考试考务实施方案”、“职业技能鉴定名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种汇总表”,一同上报市中心鉴定一科(教研科)。
  2、试卷传送:采用智能化考试的考点应提前一天将用于考试的多媒体教室的硬件和软件调试好,并于鉴定考试当天到市中心提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应按鉴定要求封装试卷,并于当天将试卷返回市中心。
  3、考试成绩的公布:各鉴定所在考试结束后规定的工作日,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查阅考试成绩。
 
    联系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266—2号
    联系电话: 8253076
    邮编:261041
    社会监督电话:8253076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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