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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开展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活动
作者: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4-15

为激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一线公务员积极投身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立足本职,转变作风,改革创新,勤政为民,创造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业绩,市人社局已下发通知,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活动

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既体现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又突出基层窗口岗位特点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努力实现单位创先进、岗位争示范、群众得实惠。创建中,要强化宗旨意识,在改进作风上作示范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幸福。规范岗位标准,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作示范通过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立长效机制,在创造人民满意的业绩上作示范着力完善基层和窗口单位服务群众制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创建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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