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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2-06-1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文教局、市辖区域内各学校:
社会保障卡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凭证,将取代原来发放的医保卡。为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我市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全部免费。为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工作,现就信息采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过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由学校组织信息采集工作。
网上申报个人信息参保学生所在学校,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核对本校参保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入学年度、班级、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常住地址(详细步骤参见附件一)。信息不完整、不正确、缺少照片的,需要补充完善信息,并上传或者使用U盘报送个人照片(照片格式要求见附件二)。
新参保学生的信息采集初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提供个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并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数据,用于制作社会保障卡。
学校上报信息采集汇总表学校对本校参保学生基本信息核对确认后,打印《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汇总表》(附件三)。加盖公章,在规定日期前分别上报所属县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
报送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统一打印《潍坊市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学校领取《潍坊市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后,组织参保学生核对照片及文字信息,信息无误的由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确认,有身份证的需要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送所属县市区的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核对时发现信息有误的,在相应位置填写正确信息,本人签字确认后,单独报送。
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普通居民,由社区组织信息采集工作。
以社区居委会和家庭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学前儿童),按照所在社区的统一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指定地点,核对个人信息,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人员,应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核对《潍坊市社会保障卡申领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和照片,并签字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发行社会保障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党和政府推进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惠及更多群众的重要举措,人民群众可以凭借社会保障卡更加便捷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就业服务,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派专人,明确任务,保障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此次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将具体任务细化,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要合理安排信息采集顺序,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到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中,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是严格工作环节,确保质量和工期。本次信息采集方案是在前期试点单位信息采集基础上改进和优化后确定的,兼顾质量和效率,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环节和各项要求,严把信息质量关。各单位要增强时间观念,确保6月底前完成信息采集任务。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张健、徐硕
联系电话:8589760
邮箱:wfrsxxzx@163.com。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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